关于个人会员实名认证和支付账户分类管理的公告
尊敬的各位个人会员: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人会员必须在支付机构完成实名认证,同时支付机构对个人会员余额支付的账户分为三类账户进行管理,管理办法对三类账户的身份验证方式、交易的用途、余额付款的限额等进行了明确要求。因此,为了满足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请您自公告之日起,配合我公司或商户平台尽快提供身份信息以完成身份验证,否则2016年7月1日开始可能无法进行收款、提现、余额支付、购买理财产品等操作。
个人会员三类支付账户的具体规定见下表:
支付账户类别 | 身份核验方式 | 支付账户余额付款功能 | 支付账户余额付款限额 |
Ⅰ类账户 | 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一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 |
消费、转账 | 自账户开立起累计不超过1000元(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同名账户转账) |
Ⅱ类账户 | 自主或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三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 |
消费、转账 | 年累计不超过10万元(不包括支付财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
Ⅲ类账户 | 自主或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五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 | 消费、转账、投资理财 | 年累计不超过20万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
此项工作给您带来的不便之处,请予以谅解。
若有疑问,请咨询客服电话:400-820-1688。
特此公告。
东方付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