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是指为了满足从事信用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在信用交易中对信用信息的需要,专业化的征信机构依法采集、保存、整理、提供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活动。我国使用“征信”一词来概括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调查。征信本身就是促进守信、提高信用意识的手段和措施。
目前,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息来源主要是商业银行等机构收录的个人基本信息、在金融机构借款和担保等信贷信息。这些信用信息由商业银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个人信用数据库标准及其有关要求,准确、完整、及时地向个人信用数据库报送。信贷领域以外的信用信息不断整合, 逐步扩大数据采集范围。
个人信用报告是征信机构出具的记录个人过去信用信息的文件, 它系统全面地记录个人信用活动、反映个人信用状况。它可以帮助交易各方了解对方信用状况,方便个人达成经济金融交易,可以说是个人的“经济身份证”。
如果个人需要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可以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个人所在的当地人民银行分支行的征信管理部门提出查询申请。经过身份验证后,征信中心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征信管理部门向查询人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个人也可通过登录http://ipcrs.pbccrc.org.cn 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在日常生活中,个人发生信用交易后,应随时留意还款日期,加强与金融机构信贷员等有关业务人员的联系,按时归还贷款本息或信用卡透支额。同时,在信用卡等停用时,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
根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一般为该笔贷款或信用卡欠款还清之日) 起保存 5 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如果您的信用报告中已存在不良记录,应避免再出现新的不良记录,并尽快重新建立个人的守信记录。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判断用户的信用状况时,着重考察的是用户近期的信贷交易情况。如果您偶尔出现了逾期还款,但此后都是按时、足额还款,这足以证明您的信用状况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