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起实施的,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要求对个人支付账户进行分类管理。
自2016年12月1日起,支付机构为个人开立支付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账户。